九横六竖猜特字,猜什么生肖?
一、九横六竖猜特字,猜什么生肖?
九横六竖是个 晶 字
共12画,
请对照图找12对应的生肖即可。
二、六畜猜特真天子。是什么生肖?
丑牛
午马
未羊
酉鸡
戌狗
亥猪
六畜
【六畜】指六种家畜:马、牛、羊、猪、狗、鸡。
《三字经》:“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
我猜如果在这六畜当中猜特真天子我猜那只有是马吧?!因为有天马行空的来历和成语做铺垫呀不是吗?!天马都行空了难道还不贵为特真天子吗?!
天马行空:天马,神马。天马奔腾神速,象是腾起在空中飞行一样。意思是天马奔驰神速;像是腾起在空中飞行一样!语出:明·刘廷振《萨天锡诗集序》:“其所以神化而超出于众表者;殆犹天马行空而步骤不凡。”
所以感觉直觉绝对是马
三、六畜猜特真天子,是指什么生肖?
丑牛午马未羊酉鸡戌狗亥猪六畜【六畜】指六种家畜:马、牛、羊、猪、狗、鸡。《三字经》:“马牛羊,鸡犬豕。此六畜,人所饲。”
我猜如果在这六畜当中猜特真天子我猜那只有是马吧?!
因为有天马行空的来历和成语做铺垫呀不是吗?!
天马都行空了难道还不贵为特真天子吗?!
天马行空:天马,神马。天马奔腾神速,象是腾起在空中飞行一样。意思是天马奔驰神速;像是腾起在空中飞行一样!语出:明·刘廷振《萨天锡诗集序》:“其所以神化而超出于众表者;殆犹天马行空而步骤不凡。”
所以感觉直觉绝对是马
四、水落石出六平码,猜一生肖?
鸡(酉时)地支10解释水落石出六平码解4~6持平解55解1010解地支10酉鸡
五、六宫粉代无颜色、烟花三月下扬州。猜一生肖?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提示——烟。动物猜谜,用这句诗打一动物
应该是袋鼠
六、今期买猴输尽光,一五两边猜特码,打一生肖数字?
你好,答案是虎 属虎人是那种执着地从事事业的人,即使是上刀山、下油锅,也不会令其退却。
七、三六相合是一事,心水清码必中特猜一生肖?
三六相合是一事,心水清码必应该生肖鸡
八、一字记之日:乐,九和归一成成果,看准下码乐融融,两地同发抱正果,七情六意皆是情!猜一生肖?
在理学家之前,孔、老、墨、孟诸子,不直接讲“理”,却喜欢说“道”。“道”是事物形成所必要走的路,实际上与“理”相同。不过理是就其体言,道是就其应用言。朱子说:“道训路,大概说人所由之路。理各有条理界辨。”又说:“道便是路,理是那文理。……道字包得大,理是道字里面许多理脉。”“理”可以用嘴巴讲讲,“道”则是必须实际去行的,所以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他不但要我们“闻道”,而且更希望我们“志于道”及“行道”。每一时代都有一些“不讲理”的中国人,那是“小人”,不是大家所欣赏、赞美的“君子”。至于说现代社会不讲理的人越来越多,则是教育及风气的问题,与“情、理、法”的排列次序,应无重大的关系。支持反方的观点:理在情先请问正方:不遵纪守法,有爱国情吗?不尊老爱幼,有父子情吗?不尊敬朋友,有朋友情吗?不尊惜友情,有朋友吗?情在理先,因为现在好多事情都没有理,以情动人,才能以理服人反驳正方辩手上述观点:论点一:现在好多事情是不讲理,并不是没有理!不讲理是水平问题,没水平的人做不合理的事,不合理的事是没有人情味的!所以:理在情先!论点二:以理服人,才能以情动人。有理才有情,无理哪有情!谁是敌人,谁是朋友,只有用理来化分!不然的话,就分不清敌我界线,还是支持“理在情先”。比如法律吧,是不讲“情面”的,总以“理”来制伏犯罪,无论你是谁,都不会“留情”的。如果都讲“情”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法律也就不成法律了!反驳正方辩手上述观点:论点一:情不在,理在!如:法不容情,理在!只有在救死扶伤这个理后,才有以人为本,一切为患者着想这个情!结论:理在情先!论点二:在情在理,的前题条件是合情合理,合情的事,不一定合理,但合理的事一定合情!如:交费看病合理,治病救人合情!结论:理在情先!回答:没有爱国情,会有那么多的仁人志士为救国抛头颅洒热血吗?没有深深的父子情,没有深深的亲情,没有对长辈的敬重对晚辈的关爱,没有这份情在,你就会真正做到尊老爱幼吗?没有那份友情,没有那份情谊,谈何尊敬朋友珍惜友情?情在理先,理中没有发自内心的情,“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尊敬朋友”、“珍惜友情”只是一种形式,一种空洞的形式!正方观点:情在理先一、佛陀讲法的时候,为宇宙间的一切生命(地球不过是微尘中的微尘)给了个称谓:一切有情众生。情是所有存在生命的共性,凡物存在必有其自身的情。上自宗教教主的仙佛神主(上帝保佑、大慈大悲救苦救难),释迦舍王位而出家,其志在普渡众生,耶稣被订上十字架,流下殷红鲜血仍无丝毫怨恨,还说为世人赎罪——无非是至性至情的升华。下至村妇劳夫(孟江女哭长城),无不情有所寄、情有独钟。蠢动微生,有蠢动微生的情。二、诚然,情不是性的全部的含义。希腊哲学家对性有理性、情感、欲望的三分。儒家把喜、怒、哀、乐、爱、恶、欲谓之七情。理性(智)过于冰冷、欲望过于烈,所谓聪明要用在正途上(如科技)、正人用邪法,邪法也是正、欲望要发乎情止乎礼、思无邪,育人以德育为本,都是说明要以爱为基础。再者生命本身更多的是要用心去感悟、去体验(这中体悟是性灵的,情的,而非推理过程),所谓人情练达即文章,理性(智)虽然对爱的达成有积极正面作用,但理性本身不能说出爱的境界,爱是一种深刻的状态和体悟(喜悦、宁静、和谐、自由、光明、纯净、福佑。。),是心的,爱就是生命的达成,没有这种爱,人与自然,人与人就没有真的交流,理智也只是防卫自己,束缚自己的心灵,怀疑侵蚀自己,理智和大脑都会僵硬、迟钝。生命将是陈旧呆板的,科技则只是给人类和地球带来毁灭性的灾难。三、爱是没有原因的。如果有原因,那么你的爱就只是一种动机下达到目的的手段,就只是一种欲望(满足自我的动机?),姑不论佛菩萨的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一般人的爱的包容性,正如太阳普照万物一般。。因为爱是人的本性,爱是爱自身的原因,爱是爱自身的永恒,爱是爱自身的答案。四、万事万物有其自身的规律和法则,人也具备思考的能力,但若没有内心的热情、一腔热诚,没有对研究的痴情,则人的事业是不会有成的。呵呵,我支持正方的观点,情在理先。1。我方护北已经把“情”的发源讲的很明了了,在这里我不再多言。2。反方的观点说,“情”是受意识控制的,理”是终结的东西,这就说明了先有情。3。反方说法律都不会“留情”的。如果都讲“情”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法律也就不成法律了!这就说明了,因为有情在里面,所有才造成了要制定制度,也就是反方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因为有情的元素在里面。所以,先有情,才有理。尽管个人要服从集体,试问对方,没有个人又哪里来的集体?所有说,应该是情在先,情在后。现在要讨论的是情理哪个在先的问题,不是谁服从谁的问题,更不是哪个为重的问题。论点二:在情在理,的前题条件是合情合理,合情的事,不一定合理,但合理的事一定合情!如:交费看病合理,治病救人合情!结论:理在情先!交费看病,合理,这是因为太多的人因为欠费而造成的死帐,所以有了这个规定,但是为何会有死帐?就是因为情,如果不是因为情先,怎会治病救人?也不会有死帐发生。我想在每个医院都存在死帐的问题,我们科室也不例外,拿我们科来说,一个孩子来看病,病情需要住院治疗,家长带的押金不够,但是又到了科里,只能是先上治疗,后面在办手续。这也是因为情!如果碰到抢救的病人,你能对他的家属说,要先交费,才抢救,这样才合理没有了情 更荒论说理那些理不就是情规定出来的吗??赞同我方的观点,正是因为有了情,才制定了理。对方也说过,法律不容情,就是因为有情在里面,才有这样的说法。大家也都知道,有了情在先,本该合理的却不合理了,当然这是个正确与否的问题,不是先后的问题。回答:没有爱国情,会有那么多的仁人志士为救国抛头颅洒热血吗?没有深深的父子情,没有深深的亲情,没有对长辈的敬重对晚辈的关爱,没有这份情在,你就会真正做到尊老爱幼吗?没有那份友情,没有那份情谊,谈何尊敬朋友珍惜友情?情在理先,理中没有发自内心的情,“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尊敬朋友”、“珍惜友情”只是一种形式,一种空洞的形式!反驳正方回答:1: 情生于心,心理上不正常的人是变态,情杀,就是不遵纪守法的例子,这样的情是可怕的!2:尊老爱幼,不是有情就能做到的,请看世上,父母为子女无私的奉献,而子女对父母的回报是何等可怜,这是一个情字能说清的吗?3:尊敬朋友,珍惜友情,是一个情字能做到的吗?朋友走到人生岔道口,违反了原则,违背了法理,你不能打破情面,为情,无视原则,法理,单讲情,还有朋友可做吗?所以一切事情,都要讲道理,遵纪守法,尊敬朋友,尊老爱幼,珍惜友情,就是道理,就是公理!不是一种空洞的形式!!归根到底,还是理在情先!!尊老爱幼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因为有这个真心,这份情,才有这份美德。反方观点里提到的,心里不正常的人是变态,情杀,是不遵纪守法的例子,这样的情是可怕的,说的对,但是反方没有意识到你的辩论出题了,我们要辩论的是情在先还是理在先,而不是情和理哪个正确的问题。在研究、讨论民事案件的时候,经常遇到情理和法理的问题。因为民法法理就是以情理为基础,换言之,法理的基础就是情理。情理是法理的基础,法理是情理的升华。说到底,法理还是基于情理而产生,情理通过法理而升华。法理离不开情理,情理也不能脱离法理。情理和法理既相对立,又相统一,既有所区别,又相依相伴,紧密相随。这就是法理和情理的关系。掌握和精通法理的人士,也不能忽略情理。法理无非是情理的总结和升华,情理就是法理存在的基础。“法律无非人情”,一句话就说到了点子上。很有一些法学家或者法官以及其他法律人士,钻法理钻到极端,轻视情理,放弃情理,天下只有法理而无情理,这就是那些“无情”的法官或者法律人士。铁面无私、铁面无情都不是说这样的法官的。断案讲究情理,是要讲究符合全体人民的情理,是普遍的情理,当然不是个别的情理。研究法律,也不能脱离人情和社情,脱离一般的情理而走向极端。上面的那些话可不是我说的,是民商法里的。这些就证实了,情在先,理在后世界到处都在战争、贫富巨大悬殊、人也是残杀动物、破坏生态以维生人很容易恐惧愤怒、人很暴力人却要装着伪善他用理智——更准确地说只是意识、观念——非暴力的念头,想让自己的情感不要冲动可意识和情感是两个范畴、两样完全不同的东西啊哭泣和欢笑,——你能用意识随时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吗人不去反省体验自己的真情和情感——”本来是“却要伪善地靠“应该是”的做法去平衡自己不是太可笑了吗反驳正方辩手的论据:上面的那些话,也说明了,以情为基础,以法为准则,这个现实。不管什么法,都得服从宪法这个理,在宪法这个理下,才有其它的法。这就证实了,理在先,情在后。反驳正方辩手的论据:上面的那些话,也说明了,以情为基础,以法为准则,这个现实。不管什么法,都得服从宪法这个理,在宪法这个理下,才有其它的法。这就证实了,理在先,情在后。驳反方:国家的法律是一开始就有的吗?!最早在君主集权制度下,法律只是社会最高层为了满足自己私欲统治的方便而实行的,这难道不是因私欲这种情才生的规章制度么?人是活的,制度是死的。随着时代的发展,根据人们的需要而变化,人们的需要总是为了满足自己在情上的需求。理的存在是建立在情上的,也是围绕情,更好的表达情和服务情的!所以情在理先。阐述我方观点:人一出生,最先就表现出来的是本性,是情感的流露。理是在父母、环境的默默教化下产生的。父母、社会给予他什么样的情,相应的在他的成长中才有什么理存在下来。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么。不管再怎么理智的人,在内心深处都是由情来导理的,你情都不接受的东西,你的理只怕是空洞的吧。我支持正方:情在理先1 合情才能合理2 感化教育他人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情在先先有情后有理下面是我的的观点,还是以我们的病人来说说!1、如果一个病人来了,你认真做好了宣教,病人被你的热情感染,这是不是情呢!万一后来你有什么事(比如针打肿了等),病人并很少找麻烦!要不然他根本不会和你讲理。这是最简单的情先于理,呵呵,姐妹们说是不是啊!2、事物发展规律也是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了,首先你得对那事感兴趣,然后才会进一步了解他!就像论坛上,你先得对一个人名或者贴名感兴趣才会去看,然后再到后来进一步认识其人啊!还有你们谈对像不是先有感性再上升为理性的吗?呵呵!阐述我方观点:人一出生,最先就表现出来的是本性,是情感的流露。理是在父母、环境的默默教化下产生的。父母、社会给予他什么样的情,相应的在他的成长中才有什么理存在下来。难道还不足以说明问题么。请问正方辩手:婚外情,一夜情,能导出什么样的理!人们为什么还要追求真理??请问:父母之情,手足之情,师生之情,隔代之情,同乡之情,朋友之情是由什么理判断呢? 答:用人格,人品,道德,道理,等理来判断!试问:没有人格,人品,不讲道德,道理,还有什么情可言!君不见,婚外情,一夜情,等不讲原则的情,最终是什么结局?因此,反方可以理所当然的说:理在情先!!其实追求真理也是很崇高的情操吧也许有的人,为欲望而追求真理有的人,为解脱痛苦而追求真理有的则是对世界的好奇心,宇宙是神秘的,我们不能把”思维、觉知”全算到理的头上去,比如艺术家有艺术思维,又如情感思维、形象思维,科学家有理性思维、逻辑思维,而佛教有“正思维”或“般若”、“禅思”,这些都属于性,而情和欲望自然带了这些性,比如七情六欲,人弗学而能,我也不禁然想起苏格拉底一句自相矛盾、各人有不同见解的话”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我一无所知。“不知大家对这句话作何解。反驳正方辩手观点:论据一:只有在理性的参与下,才能出现情感。有理才有情,理在,情在,有理的地方都有情。有理走遍天下,因为理中有情!论据二:不管情商也好,智商也罢,都只能在诚信这个理下才能成功,不然的话,靠所谓的情商,智商,取得的成功只能是短暂的,短命的!!这样的例子,社会上到处都是,不用举例!!论据三:人的情感教育是最重要的,但情感教育的根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原则,以及我国的传统美德。只讲情感教育的结果是:有什么样的师傅,就有什么样的徒弟。跟好人,学好人,跟巫婆拜假神,说的就是这种现象!!反驳对方辩友的论点:一、大家都很熟悉一句话,欲望是本能而非理性,欲望也属于情。爱情中的人是盲目的,情也是人的天性,情是非理性的,弗学而能,不是模仿和学来的。比如哭和笑、惊喜、震撼等都是源于不合情(情之“理”)、理的、出乎意料以外的不,管喜剧小品相声笑话也好,皆非理也,对方辩友误把真情(什么真不真的,还不是人自己的习惯划分)这一人的情之本性之本性当成理了,理制越严格的地方,人越缺乏真情,大家都去服从理了,关于这个问题,我在最后讨论。二、诚信也是真情的流露。人为什么要诚信,不是为成功,是因为情的本性使然。如说诚信是理倒好办了,大家理论学习便是,诚信和情感有其自身的智慧,非理可度也。三、不是吗?国家、法律、师傅。。。。。这便是问题症结所在,人不去服从自身的真情,却去服从形式(所谓的理)和偶像。。。所以人越发没有真情。对外在的服从代表你对内心的脱序,自我都混乱了,人与人之间的人际关系自然混乱、无序,而外在的制度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吗?很简单的道理,智慧不是理,一旦落入某种组织或上师崇拜就开始僵化、定型、软弱和残缺。智慧、爱、自由等等都不是理,超出理,而情应遵循的便是智慧、爱、自由等原则,且本具这些性质、所以情先于理。“情”源于人,源于人类的繁衍,是人的本能。她根植于人类的血缘,驰骋于人际社会之间,影响着社会关系.“情”作用于人,是感情,是亲情,是友情,是夫妻情,是民族情;作用于自然,是博爱,是发泄“理”是道,是真理,是自然规律。他产生于自然,产生于公,产生于社会共同的生存。理作用于人,是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维系一个社会平衡、稳定、发展的根本和纽带。父生子,子生孙,是自然规律,是自然繁衍之理。因此,人之繁衍的“生”在先,父子孙之“情”在后。无庸质疑,这表明,理在先,情在后。既然,自然于先,人于后;自然为大,人为小。无庸质疑,自然之理先于自然之情、自然之理胜于自然之情,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是自然和人类社会最基本、最大的理。显然,有理才有情!理先于情,是情的克星。但是,讲理并不等于不讲情,更不等于忘情。讲理恰恰正是为了更好地讲情,是在认清情与理相互真正关系的基础上讲情,是在捋顺情与理先后、轻重等的基础上的讲情。讲理是要讲理下之情、公理之情。如此讲理才是讲真情,才是讲自然规律之情,才是讲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幸福之情。理与情,是理在先,情在后;是理含情,情从理;是大理含大情、大理包小理、大理蓄小情;是大情含小情、大情蓄小理;是小理包小情,小情尊小理。引楼上" “情”源于人,源于人类的繁衍,是人的本能。她根植于人类的血缘,驰骋于人际社会之间,影响着社会关系.“情”作用于人,是感情,是亲情,是友情,是夫妻情,是民族情;作用于自然,是博爱,是发泄“理”是道,是真理,是自然规律。他产生于自然,产生于公,产生于社会共同的生存。理作用于人,是调节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维系一个社会平衡、稳定、发展的根本和纽带 "显然情是存在于人类内心世界的,而理是某些思想家在生产生活过程中经过冷静的,理性的思考创造出来的.故情是理的基础,理是情的升华.严重申明情于理先 请正方辩手看清楚反方的论据: “理”是道,是真理,是自然规律。如果没有理,用什么标准来评判情!用什么来维系一个社会平衡、稳定、发展。故理在情先,理包含情,理为母体,情为子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