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诗歌学会的主要会员?
一、中国诗歌学会的主要会员?
申请入会
个人会员
申请者须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或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过一定质量和数量的诗歌作品,或在国家管理部门核准的正规出版社出版过诗歌作品集。长期从事诗歌编辑、教学、组织、传播工作,成绩突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学会,具体如下:
1.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诗歌作品不少于20首;
2.在国家管理部门获准发行的文学期刊或报纸发表诗论、诗评不少于2万字;
3.在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上发表的原创诗歌作品点击数不少于5千次,诗评、诗论不少于2万字;
4.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和学术期刊、报纸上发表诗歌理论研究与诗歌批评作品不少于万字,或出版有诗歌相关理论研究与评论著作;
5.在诗歌翻译领域有一定成就、贡献或实践经验。在专业学术报刊和全国公开发行的文学期刊、报纸上发表过独立翻译的诗歌作品20首以上,诗论、诗评不少于1万字。有独立翻译出版文学专集、著作出版。翻译作品须为近期译作。
6.在诗歌编辑相应岗位工作10年以上。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诗歌作品,工作成绩突出,在诗歌界、学术界有一定影响。
7.在省级文联、作协、诗歌协会担任主要领导职务,或在地县级以上文联、作协、诗歌协会类组织专职从事诗歌组织工作。对促进中国诗歌繁荣事业发展有突出贡献。
8.在省级或地市级以上传媒传播界担任主要领导职务,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网络传播媒体,利用不同的表演形式系统传播诗歌艺术,繁荣诗歌文化。
团体会员
团体会员的成员是由诗人、诗歌爱好者组成的诗歌创作组织;组织负责人热心于诗歌创作,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组织的诗歌创作活动活跃,积极。一旦成为团体会员后,团体会员召集人在下届选举中将被推举为中国诗歌学会理事。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者,可申请成为学会团体会员:
1.各地省、市、县级民政厅核准成立的诗歌学术团体,协(学)会组织,可自愿申请加入团体会员;
2.民间自发组织的诗歌团体,如诗社、文学社,其组织内成员须有50人(含50人)以上为中国诗歌学会个人会员。
二、中国法学会会员
中国法学会会员
作为一位中国法学会会员,我非常荣幸能够成为这个杰出的学术组织的一员。中国法学会是中国最具声望和影响力的法学组织之一,致力于推动法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在中国法律发展的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国法学会汇集了全国各地最优秀的法学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旨在推动中国法学的发展和提高。作为会员,我们有机会参与各种学术活动、研讨会和会议,与同行专家和学者进行深入交流和思想碰撞。这不仅对我们个人的学术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为整个法学界的进步和繁荣做出了宝贵贡献。
身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我们拥有一系列独特的权益和资源。首先,我们可以获得最新的法学研究成果和学术动态资讯。中国法学会通过定期出版各种学术期刊、杂志和书籍,向会员们提供最前沿的法学研究成果。这不仅有助于我们紧跟法学发展的脚步,还提供了极好的学术交流平台,有助于我们与其他学者进行深入交流和合作。
此外,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我们还享有参与学术研究项目和课题的机会。中国法学会积极推动法学研究,并组织各类课题研究,旨在解决中国法律领域的重大问题。作为会员,我们可以积极参与这些课题研究的讨论和实践,为中国法学的进步和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国法学会还推动与国际法学组织的合作与交流。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我们有机会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展览,了解和学习国际法学领域的最新动态和成果。这不仅有助于提高我们的学术水平和国际化视野,还促进了中国法学的国际影响力和学术声誉的提升。
通过参加中国法学会的各类活动和交流,我们可以结识更多志同道合的法学界人士,拓展自己的人脉资源。中国法学会作为一个庞大的学术组织,有着众多的会员,这意味着我们有机会结交各个领域的专家和学者,与他们进行深入交流和合作。远亲不如近邻,通过更多的人际交往,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源,相互促进、共同进步。
综上所述,中国法学会会员身份是每个法学从业人员的荣耀和梦想。在这个卓越的学术组织中,我们可以获得学术的认可和提升,参与各种学术活动和研究项目,结识更多的专家和学者,并促进中国法学的进步和繁荣。我为自己是中国法学会的一员感到自豪,也期待未来在这个大家庭中不断成长和发展。
三、中国文字学会是什么会员?
中国文字学会成立于1991年10月,是经民政部批准的国家一级学会,挂靠于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其前身是成立于20世纪50年代,隶属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的中国文字改革协会。1985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1年10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改为现名。 中国文字学会现有会员180多名。学会设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现有理事35名,常务理事12名,下设秘书处和学术委员会,负责处理学会日常工作和学术事宜
四、中国物流学会会员有什么用?
物流行业协会作为民间社团组织,其生命力在于广大会员的支持。想会员之所想、急会员之所急,为会员、为广大物流企业做好服务,是协会赢得大家支持、获得发展的根本,也是物流协会的活力之源;其次充分利用物流协会这张“名片”,加强对外交流合作。
五、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怎么加入?
网上申请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流程的具体步骤为:
网上申请。登录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org.cn),点击右上角中“申请入会”按钮。或点击页面左侧“注册”按钮,成为学会“注册用户”后,点击“会员申请”,并如实填写入会申请表中所要求的信息。
提交证明文件。上传高级职称证明等相关文件,也可以传真职称证明复印件。
根据《中国会计学会章程》,下列个人可申请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1、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2、在大中型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从事会计或会计管理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
资格审核。符合入会条件者,报请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发入会通知。
缴纳会费。收到入会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会计学会公众号、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缴纳会费。每人每年200元。
会费缴纳方式详见中国会计学会官方网站→“会员服务”→“管理办法”,以最新公告为准。
会费发票将在收到汇款后一个月内寄出。
公告。成功完成以上步骤后,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名单将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公告。
六、中国农学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农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组织建设,更好地服务会员,团结带领农业科技工作者,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根据《中国农学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其中个人会员包括普通会员、资深会员、学生会员、外籍会员;单位会员包括普通单位会员、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
第三条 个人会员是学会组织的主体,单位会员是学会的重要支持力量。学会通过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培育举荐人才,提供咨询评价服务,支持单位会员举办的重要活动,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等,促进会员成长和发展。
第四条 经批准入会的会员按规定履行和享有相应的义务和权利。
第二章 入会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 凡拥护学会《章程》,有加入学会意愿并符合学会会员条件的个人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入会,经审核批准后成为学会会员。
第六条 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及程序
(一)入会条件
1.普通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科技人员;
2)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
3)从事农业工作5年以上的科技人员;
4)热心并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机关、事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管理人员。
2.资深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较高学术威望或在本学科领域中成绩卓著,有重要贡献,热心支持学会工作的专家、学者;
2)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对农业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及其他人员;
3)长期热心学会工作、对学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
3.学生会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在校生。
4.外籍会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热心中国农业,并愿意与学会联系、交往和合作的外籍(海外)专家;
2)支持学会工作,并对促进我国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友好关系做出重要贡献者。
(二)入会程序
1.自愿申请。在“中国农学会”网站(www.caass.org.cn)或其他途径填写《中国农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2.材料审核。学会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批准入会。普通会员、学生会员由学会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批准,资深会员、外籍会员由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4.颁发证书。向经批准入会的会员颁发个人会员证书。
第七条 单位会员入会条件及程序
(一)入会条件
1.普通单位会员:与学会学科或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愿意参加学会有关活动,支持学会发展的科研、教学、生产等企事业单位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组织(港澳台地区民间社会团体除外)。
2.理事单位会员:在一定区域内影响力较大的农业科技社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学会等);科研实力较强,在一定区域内影响力较大的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
3.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全国性农业科技社团;科研实力强,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力大的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入会程序
1.自愿申请。在“中国农学会”网站(www.caass.org.cn)或其他途径填写《中国农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材料审核。学会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批准入会。普通单位会员由学会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批准,理事单位会员、常务理事单位会员由学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批准。
4.颁发证书。向经批准入会的会员颁发单位会员证书。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按照学会《章程》规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个人会员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享有对学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4.参加学会的活动并按规定享受相关费用优惠。
5.优先或优惠获得学会编印的有关资料。
6.优先享有代表学会加入国际学术组织,参加国际学术交流和出国考察活动;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重大学术活动;优先被推荐参加国家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等工作;优先被推荐为“两院”院士、“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候选人;优先被纳入“中国农业专家咨询团”专家成员,优先被聘为各类评审、评价、咨询专家。
7. 按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单位会员
1.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2.优先参加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优先或优惠获得学会编印的有关资料。
4.优先或优惠获得学会提供的科技评价、决策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
5.优先获得学术交流、科学普及、教育培训、课题研究等方面的支持与合作。
6.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有关项目和奖励的申报与推荐。
7.对学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理事单位会员及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可以向学会或所属分支机构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
9. 按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 按照学会《章程》规定,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个人会员
1.遵守学会《章程》和本办法,维护学会合法权益。
2.执行学会决议,完成学会交办的工作;
3.按规定缴纳会费。
4.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按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单位会员
1.遵守学会《章程》和本办法,执行学会决议,接受学会委托的工作。
2.宣传学会各项工作,组织人员参加学会开展的有关活动,协助发展个人会员。
3.为发展学会事业自愿捐赠及募集资金。
4.按规定缴纳会费。
5.向学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按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会 费
第十条 会员应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服务和按照学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组织开展活动。
会费的使用接受学会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一条 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
100元/年,学生会员、外籍会员免收会费。如按届交纳(5年),个人会员会费减半。
(二)单位会员
普通单位会员:2000元/年
理事单位会员:3000元/年
常务理事单位会员:5000元/年
第十二条 学会会费每年缴纳一次,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鼓励按届(5年)缴纳。会费通过银行汇款或其他方式进行缴纳,由学会出具会费专用发票。
第十三条 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坚持“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五章 会员发展
第十四条 会员的发展与管理由学会统一负责,办事机构统筹考虑会员服务方式和手段。学会所属分支机构应积极发展会员,并为会员提供相应服务。
第十五条 学会向会员颁发统一制作的会员证书。会员证书只作为会员身份证明,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凡严重违反学会《章程》、败坏学会声誉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员,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同意,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学会,会员证作废。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七、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容易吗?
不是很难,只要有固定的法律职业资格,还有一个入门的理论基础。
八、中国法学会会员系统
中国法学会会员系统
在数字化时代,各个行业都在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国法学会也顺应时代潮流,通过引入会员系统,为会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和交流平台。
会员系统的优势
中国法学会会员系统为广大法学会会员提供了许多优势。其中最显著的一个优势是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通过会员系统,会员可以随时随地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学术研究成果和会员活动等信息。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家中,都能够轻松获取所需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会员系统还拥有强大的数据管理能力。法学会可以通过系统收集会员的个人信息、学术研究成果等数据,实现对会员的全面管理和分析。这些数据可以为法学会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推动法学研究的发展。
除了信息查询和数据管理,会员系统还为会员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平台。会员可以通过系统与其他会员进行在线讨论、共享经验和观点。这种交流互动有助于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提高会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会员系统的功能
中国法学会会员系统具备丰富的功能,以满足会员的多样化需求。其中包括:
- 个人信息管理:会员可以通过系统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术经历、荣誉成就等。
- 论文投稿:会员可以通过系统在线提交学术论文,方便快捷地参与学术交流活动。
- 活动报名:会员可以通过系统报名参加法学会的各类学术活动、研讨会、培训班等。
- 资料下载:会员可以在系统中下载相关的学术资料、会议纪要、研究报告等。
- 在线交流:会员可以通过系统与其他会员进行在线交流和讨论,共同探讨学术问题。
会员系统的应用前景
中国法学会会员系统的应用前景十分广阔。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会员系统将成为法学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会员系统可以提升法学会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通过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法学会能够树立良好的行业口碑,吸引更多的法学研究者和从业人员加入。同时,优秀的会员系统也能够提高会员对法学会的认可度,激发会员参与学术活动的热情。
其次,会员系统有助于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通过系统提供的在线交流平台,会员可以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研究者进行沟通和合作。这种学术交流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有助于打破地域壁垒,推动学术研究的跨地区合作。
最后,会员系统还可以为法学会提供宝贵的数据支持。通过对会员数据的统计和分析,法学会可以了解会员的专业领域、研究倾向等信息,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活动的组织提供指导。这些数据还可以为学术研究提供有力的支持,为法学会的学术影响力和国际声誉增添砝码。
结语
中国法学会会员系统的引入,将为会员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和交流平台,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提高会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力。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会员系统的应用前景将更加广阔。法学会应积极推动会员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为会员创造更加优质的会员体验。
九、中国自动化学会会员有啥用?
含金量高,对你的就业很有帮助。
十、中国化学会会员有什么用?
1、优先获取中国化学会活动信息并参加本会有关的学术和技术活动。
2、可在中国化学会网站及有关媒介展示本单位简介和新闻内容宣传。
3、可根据本单位需要向学会申请提供产学研信息、技术评审及成果推广等与化学业务相关的无偿或有偿服务。
4、可参加学会组织实施的各类人才及项目举荐及学会各项学术奖励的推荐工作。
5、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和监督权。
6、单位会员享有自由退会的权利。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单位会员证书等。
7、理事单位除享有优先获得以上1-6条权利外,还享有:
(1)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代表作为理事候选人参选中国化学会理事;
(2)可提名、推荐理事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