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设备防火规范?
一、甲醇设备防火规范?
甲醇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一、一般要求
(一)必须加强火源管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执行本规程“2.7”规定。
(三)禁止无阻火器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
(四)禁止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五)从事明火作业和属于易燃易爆岗位工作的各种职工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服装进入生产岗位。
(六)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办公室和更衣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液体。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
(七)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安全通道内搭建筑物或堆积各类物资。
(八)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阻燃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
(九)危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避雷装置检查测试。
(十)禁止在易燃易爆场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十一)应根据需要在车间、厂房等处设有事故照明、事故排风和备用安全电源。
二、生产装置的防火防爆措施:
(一)厂房的建筑、易燃物品的贮存与生产工艺装置的平面布置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生产车间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包括临时用电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场所电气安全规程》中防火防爆要求。
(三)在生产系统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温度、压力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四)在高、低压系统之间应设置止逆阀等安全装置,并应安装必要的监测仪表和自动(或手动)泄压排放设施。
(五)所有放空管均应有引至室外的导管,并高出厂房建筑物。设在露天设备区内的放空管,应高于附近有人操作的最高站位2米以上。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必要时应设置安全水封或阻火器。放空管应在避雷设施的保护范围内。
(六)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物料的设备,应安装安全阀或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
(七)必须认真控制生产工艺各环节的氧含量,不准超过规定。
(八)生产、贮存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有关防静电措施,应执行《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
(九)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三、动火规定
(一)企业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工作的需要,在厂区内划分固定动火区或禁火区。
(二)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必须是:
1.距离易燃易爆厂房、设备、管道等不应小于30米,并处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生产正常放空时,可燃气体不得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固定动火区不得有管沟、电缆沟等。
3.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不准堆放易燃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与危险源隔开,门窗要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5.固定动火区的划定,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
(三)厂区内除固定动火区外,其它均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角向磨光器等可产生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作业,都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许可证。
(四)动火许可证的审批,必须符合下列手续:
1.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区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按本规程“特殊动火”执行。
2.在易燃易爆车间、岗位、设备、管道及周围动火称一类动火。一类动火由厂安全部门审批。
3.在固定动火区和一类动火范围以外的动火,或在一类动火范围内从事非焊接切割作业产生火花的作业或抬拿高温物料等工作,称二类动火。二类动火由动火所在车间审批。
4.具有特殊危险作业和区域的动火为特殊动火。特殊动火由厂安技、消防部门审查并报请生产厂长、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消防车、救护车在动火现场待命。
5.认真逐项填写动火证各项内容。动火许可证在批准期间和范围内使用,超过规定动火时间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五)动火的各级负责人,必须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1.动火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动火前详细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执行人在动火前,必须向现场当班化工班长呈验动火许可证,经确认审批手续齐全、措施落实并经签字后方可动火。
3.动火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停止作业。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执行人检查现场,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
4.化工班长(或工段长)在动火作业中,如发现生产系统有紧急情况或异常,必须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必须在动火许可证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动火分析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执行有关标准,并符合本规程要求。
(七)一切动火工作,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防爆措施。动火前期必须完成下列工作:
1.设备管道经化工处理合格。必须切断气体或液体来源,进出口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绝,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设备内部的易燃易爆物质彻底清除。置换彻底,不留死角。
2.动火现场周围易燃易爆物清除干净,附近的水封、阴井、阴沟无可燃气体散发,道路畅通。
3.动火监护人员及消防器材等到岗就位。
4.如进入设备动火,还必须办理“入罐作业许可证”。
(八)动火施工中还必须执行下列安全规定:
1.一切可以移动或可以拆卸的生产设备、管道、部件应移到固定动火区进行。
2.动火现场10米以内,不准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刷漆等施工作业。
3.动火使用的设备、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其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不许在设备、工艺管道上搭接电焊零线(二次线)或在上面试火。
4.氧气瓶、乙炔瓶应离动火点10米以上,氧气瓶与乙炔瓶间的距离应在5米以上。
5.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应停止高空动火。
6.高处动火要用装盛焊渣的接火盘;或装设铁皮、石棉布围栏,防止火星飞溅,捕集焊渣。动火前自上而下进行检查,在动火垂直下方10米范围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也不准有可燃气体、液体排放。
二、gb50414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14-2018是关于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方面的国家强制标准。该标准的具体编号及名称为:GB 50414-2018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本标准的具体适用情况如下: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冶金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不适合用于钢铁冶金企业内加工、储存、分发、使用炸药或爆破器材的场所。
三、冶金设备有哪些?
冶金设备有浇铸机、钢坯连铸机、电磁搅拌设备、造型设备、制芯设备等。
四、有没有冶金设备?
在冶金工业的的冶炼、铸锭、轧制、搬运和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和设备。又称冶金设备。
在冶金工业的的冶炼、铸锭、轧制、搬运和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机械和设备。又称冶金设备。冶金过程工艺复杂,相应的冶金机械的特点是结构庞大、能耗大、生产连续化、设备成套性强。冶金机械大多在高温、多尘、重载和有腐蚀的条件下持续工作,须满足高效、可靠、完全、耐用和节能等要求。
五、常见的冶金设备?
常见冶金设备包括:
①冶炼机械。包括火法冶金机械和湿法冶金机械。前者有高炉、平炉、转炉、电弧炉、电子束熔炼炉、等离子熔炼炉、电解溶炼槽、炉外精炼设备、铸锭设备、冶金车辆、沸腾焙烧炉、回转窑、鼓风炉、反射炉、闪速炉、旋涡炉等及其配套机械;后者有萃取器、电解设备、高压釜、过滤机、离心分离机等。
②加工机械。包括轧延机械、挤压机械、拉拔机械和拉丝制绳机械。轧延机械包括开坯机、型材轧机、轨梁轧机、线材轧机、板材轧机、带材轧机、箔带轧机、无缝管轧机、铜板轧机等。
③辅助设备。包括耐火材料机械、炼焦机械、起重运输机械、烧结设备、热处理设备和各种加热炉等。
六、农村防火规范?
一、正确堆放柴草
室内不宜堆放柴草,如果确有必要的,也要尽量少存,柴草切不可堆放在炉灶旁,要与炉灶、烟囱、灯烛等保持一定距离,也不要把柴草堆放在门旁,室外露天堆放柴草,堆垛不宜过大,垛与垛之间要有防火间距,柴草垛要离房屋、仓库,牲畜棚等远些,以免互相影响,也不要垛在高压架空线下或紧挨路边及人常来往的地方,以防电火花和行人乱扔烟头引起火灾。严禁野外烧荒。
二、教育孩子不要玩火
家长要把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减少小孩玩火的机会。要教育儿童不在公共场所、工厂、工地附近放鞭炮,不在粮、棉物仓库、牲畜棚、柴草堆、木工房等易燃物附近放鞭炮,不在家内或炉内放鞭炮,燃放能升空的烟花时,不要向着建筑物,不要对着人。要注意观察烟花、炮竹下落的地方,发现花炮纸壳有余火要立即踩灭。
三、防止因吸烟引起火灾
因吸烟不注意而引起的火灾,约占农村火灾总数的5.4%,不要小看一个小小的烟头,当它燃着的时候,表面温度有2000C— 3000C,中心温度达7000C左右,可以引燃纸张、棉花、麻线、布匹、橡胶、木刨花等物。随处吸烟、乱丢烟头是很危险的,所以吸烟时,要把用完的火柴杆,吸剩的烟头熄灭后再扔掉;不要乱扔烟头,乱磕烟火,不要把燃着的国放在易燃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炕上吸烟,不要在使用和储存汽油、煤油的场所、仓库、木工房以及牲口棚、枯草地和其他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四、防止灯烛引发火灾
因灯火引起的火灾,在农村常有发生,这关火灾发生的原因,一般是因为设备不好,或者是放置和使用不当,因此在使用灯火照明时应注意
(1)油灯蜡烛要放在不易碰倒的地方,要人离灯灭;
(2)不要用柴草或禾杆扎成的火把照明;
(3)储存汽油、煤油、酒精、火药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里不能用明火照明。
七、书店防火规范?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 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 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 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 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 消防工作管理责任人每日对书店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书店 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 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书店应保持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 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 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 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 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6、 书店里不准在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 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 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 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 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 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 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1)每年在冬防、 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专人管理, 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店里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 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安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 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 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八、防火卷帘规范?
防火分隔部位设置防火卷帘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2 防火卷帘应具有火灾时靠自重自动关闭功能。
3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对所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要求。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仅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的耐火试验方法》GB/T 7633有关耐火完整性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的规定,但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该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
4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5 需在火灾时自动降落的防火卷帘,应具有信号反馈的功能。
6 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卷帘》GB 14102的规定。
九、住宅防火规范?
(一)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公共场所、通道搭建建筑和堆放杂物,不损坏公共消防设施。需搭盖摆摊设点,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四)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做饭,要按石油气、煤气安全使用要求使用。
(五)使用炉灶要做到"七要七不要",即:一要炉灰用水浇,不要把火灰四处倒;二要厨房勤打扫,灶前不要堆放柴草;三要做饭烧火时,不离人,不要小孩烧火;四要人走把火灭,不要留余火过通宵;五要把烟筒炉灶修造好,不要紧靠板壁和可燃物;七要把火柴、打火机保管好,不要让小孩拿去玩火;
(六)使用油灯要有玻璃罩和灯座,并固定在碰不倒、小孩拿不到的地方。不要拿无罩油灯照明或找物品。油灯放的位置要与可燃物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
(七)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要用纸等可燃物做电灯泡灯罩,不要用纸将电线黏盖在板壁上;
(八)要按防火要求,正确使用电褥、电熨斗、电视机、收录机、洗衣机、电风扇、电冰箱等电器用具,严防发生火灾;
(九)居民要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消防安全活动;
(十)发现火灾要正蹿报警.并投入灭火行动;
(十-)居民要敢于同违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做斗争。
十、电力防火规范?
防火要求
第6.1.1条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和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第6.1.2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
一、变压器室位于车间内;
二、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
三、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
四、变压器室位于建筑物内;
五、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